反对家暴,从两性平等对话开始

2017年12月12日08:40 来源:中国妇女报

“家庭暴力是对女性人权的侵犯,女性要坚决勇敢地和家暴说‘不’!”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女士说,男人不应是女人的敌人,两性之间应互相尊重、互相理解,寻求平等的对话。

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有着近二十年推动性别平等、反家暴的工作经历,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农村妇女及社会性别研究调查。在长期从事社会性别研究过程中,郭瑞香意识到,相当部分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,甚至这些被暴力伤害的女性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不平等地位,而是选择了忍让。这种现状让这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城市女性毅然走上了反家暴、促进性别平等发展的道路。

从1998年至今,郭瑞香在联合国驻华的多个部门任职,以社会性别专家的身份,长期关注妇女人权保护、反家暴等领域,利用联合国这样一个国际化的平台,推动中国反家暴、社会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。在2017年国际消除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日和反对性别暴力十六日行动之际,中国妇女报·中国女网特邀郭瑞香女士分享反家暴工作经验及两性关系的经营。

家暴是对女性人权的侵犯

“为什么他眼中的我总是一无是处?”

刘霞(化名)是一位职场女性,属于高收入群体,工资也比丈夫高。这个外人眼中的成功女性却时常受到丈夫的家暴。面对丈夫的反复打骂,刘霞十分疑惑“丈夫为什么会变成这样?家暴为何愈演愈烈?”

刚结婚不久,刘霞的丈夫便对其施行家暴,起初由于丈夫的道歉,刘霞选择了原谅,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。第一次家暴后没多久,刘霞丈夫又打了她,有时一些很小的事情也能引起丈夫发怒。后来刘霞的丈夫还没收了她的银行卡,在经济上控制她。

“因为你有错,我才会打你”,这是刘霞丈夫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刘霞不明白为什么一点小事就能惹丈夫爆发,家暴成为一种恶性循环。考虑到孩子的成长,刘霞一直默默忍受。长此以往,这个原本开朗活泼的优秀女性开始怀疑自己,逐渐丧失对自己的信心。最后因实在无法忍受,向相关机构求助。

郭瑞香分析,刘霞的工资比丈夫高,这很有可能引起其丈夫的不平衡心理,其丈夫试图通过暴力行为控制刘霞,掩盖其自卑心理,归根结底还是“男尊女卑”的不平等两性关系在作祟。刘霞的一味忍让纵容了其丈夫施暴。长此以往,受暴者会压抑,甚至出现以暴制暴的行为。

记者了解到,刘霞的遭遇并不是个例。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,我国在婚姻生活中,遭受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.7%。

郭瑞香提到,不管在农村还是城市,家庭暴力在我国普遍存在。家暴发生时,百分之九十的受暴者都是女性。家暴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情,社会公权力很难介入,因此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往往被忽视。家暴是对女性人权的侵犯,除了身体上的暴力外,家暴还包括语言暴力、性暴力等多种形式的暴力,对女性的身心健康、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都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。

女性要勇敢坚决地和家暴说“不”

张晓(化名)18岁时经亲戚介绍,认识了胥某,两年后两人便领证结婚,结婚不到两年,张晓便遭到了胥某的第一次家暴。第一次被家暴时,张晓特别伤心,想要离婚,但丈夫下跪道歉,考虑到孩子的抚养问题,加之离婚在农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,张晓选择了原谅,没有告诉父母而是默默忍受。结婚前,张晓对于家暴的态度是“一定不能忍受”,而当家暴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,她还是妥协了。但胥某却并没有因为张晓的原谅而停止施暴,家暴行为一直持续了近十年。终于在结婚第十一年时,面对丈夫的威胁、自残、恐吓,张晓选择向专业机构求助,最后离婚成功。事后,胥某以孩子的事为由,骗张晓回去,乘机咬掉了她鼻子。胥某也因此被判有期徒刑6年。

“受‘家丑不可外扬’‘宁拆十座庙,不破一桩婚’‘劝和不劝离’等传统观念的影响,受暴女性很难从家暴环境中逃离出来。”郭瑞香说,当第一次家暴发生时,女性一定要勇敢坚决地和家暴说“不”,一味忍让只会让家暴行为愈演愈烈。

郭瑞香分析,很多时候,家暴之所以反复出现,就在于受暴女性的反复原谅。一些受暴女性甚至存在“嫁鸡随鸡嫁狗随狗”的想法,这让她们面对家暴行为时,失去反抗的勇气。当第一次家暴出现时,女性一定要坚决说出来,要让施暴者知道“我不是弱者,我不能被欺负!”经营婚姻不等于容忍暴力,家暴是违法犯罪行为,反家暴法已经施行,受暴者要及时向家人、组织机构寻求帮助,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和谴责。

“希望她们能独立起来,强大起来,逃离家暴的魔爪关键还在于她们自己的决心。”在郭瑞香看来,女性要做到物质及精神上的独立,要有一颗强大的心,不要总想着依赖别人,要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寻求平等对话 建立伙伴关系

李静(化名)婚后不久便遭到丈夫的家暴,第一次家暴后,在丈夫的道歉下,她选择了原谅。没想到丈夫很快又打了她。李静迅速明白“忍让只会加剧暴力”的道理,果断和丈夫离婚。离婚后,作为一名公安民警,李静选择讲述自己的故事,帮助其他遭受家暴的女性从家庭悲剧中走出来。李静也迎来了她的第二次婚姻,现在的她和丈夫关系融洽,婚姻幸福。她的秘诀便在于“互相沟通、互相理解,寻求平等的对话。”

“男人不应是女人的敌人,男女应寻求平等的对话!”郭瑞香提到,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是施暴者,传统男权观念造就了施暴者。我们要改变传统“男尊女卑”等观念,男女都需要提高性别平等意识。夫妻之间存在生活中的小摩擦,要通过沟通交流的方式理智地解决问题,而不是通过暴力极端方式解决冲突。在婚姻关系中,夫妻双方要互相理解、互相尊重,男女之间是平等的伙伴关系,而不是“男主女从,男尊女卑”的关系。不和谐的家庭关系,让男女的发展空间受限。我们的共同目标是“共同建造和谐社会”,男女都能发挥各自所长,把各自的潜力最大地发挥出来,为社会作出各自的贡献。因此,夫妻之间应该尊重差异,寻求平等对话,让彼此的潜能与社会价值都被发挥出来。

家暴如过街老鼠,应人人喊打

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,涉家暴故意杀人案占全部故意杀人案件近10%。

郭瑞香分析,长期家暴的后果,会让受暴者丧失自我,没有自信,然后恐慌、焦虑,甚至以暴制暴。家暴绝不是家庭私事,它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。因此,反家暴应得到政府、家庭、社会的支持。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是妇女权益保障的大事,对于家暴行为的惩戒效果明显,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也在逐渐改变。但仍有不少工作需要完善,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。

“家暴如过街老鼠,应人人喊打!” 郭瑞香建议,应建立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、民政部门、妇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。同时,让家暴受害者成为同伴志愿者,分享反家暴的方式方法,鼓励受暴女性勇敢地走出来。学校、社交媒体、社区、企业等也应加大对反家暴的宣传。反家暴人人有责,需要全社会参与进来。

据悉,自2014年以来,联合国妇女署在湖南、四川和甘肃成功推动建立了省、市、县级多机构合作模式,以受暴者的需求为中心,开展有针对性的家暴预防与应对行动,公安、卫生、司法、民政、妇联和社区组织等多机构联动,共同维护妇女权益。

同时,联合国妇女署积极开展反家暴基层骨干培训项目,2014年以来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福建、湖南、四川、陕西10省(市)对基层妇联干部、医生、社区工作者、公安民警及家暴受害妇女、倡导者、志愿者等举行“反家暴五步法”培训,内容包括“鼓励受害妇女说出来、了解相关法律、如何向警方寻求帮助、如何收集证据和做好家暴危险评估。”

“还要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反家暴宣传,培养青少年同伴教育者。”郭瑞香说,反家暴宣传应进一步走进学校,尤其是培养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性别观念,倡导性别平等,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基于性别的暴力。(记者 田珊檑)

(责编:李轶群、权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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