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暖医患关系要以心换心

范思翔

2018年01月10日14:10 来源:北京日报

隆冬时节,一条“暖新闻”在朋友圈中刷屏:南京的刘老先生在雪地中摔倒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,在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,医生的一句“先救人,所有责任我来担”的承诺让手术及时进行,最终挽救了老人的生命。

这位医生的善举,让闻者心中暖意十足。近些年来,医患纠纷频现报端,无形中加大着两大群体的鸿沟,本应是“一致对外”的诊疗共同体龃龉不断,甚至彼此敌对。尤其令人遗憾的是,不少患者及家属“由点及面”地产生了对整个医生群体的刻板印象,无端地抨击、污名医生,甚至信奉遇事“有理无理,闹大了再说”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些许风吹草动似乎都能成为当下医患关系不能承受之重,“医者仁心”四字备受考验。

是什么让医患关系“病了”?“医者仁心”何以不再响亮?原因固然是复杂的,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信任缺失的窘境。面对命悬一线的患者:不手术,显然不违法,但有悖治病救人的初心;手术,可能不违法,但却容易惹麻烦、吃官司。于是,患者猜疑医生诊疗没有尽心尽力,医生担忧患者讹诈赖上自己。信任危机加之制度缺位,院方和医生的主动担责就有可能让自己成为“背锅者”。于是乎,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,突发情况时刻板按规定走,否则宁可“不救”,似乎倒成了“明智之举”。

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不需要这样的“明智”。破解医患关系的死结显然不能只靠一两个医生的无畏与热血,如何汇聚合力实为全社会共同面临的课题。在笔者看来,首要一条就是以法律制度为更多医生保驾,让他们不再遭遇两难抉择。去年底,最高法已出台相关解释,对医务人员获批准实施的救助,患者因此要求赔偿,不予支持。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,详尽的实施细则与配套体系应当尽快完善。重申法治之于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意义,为的是让正常工作的医护人员“有人撑腰”,让遭受损失的患者“有地说理”,这是和谐医患关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
医患关系归根结底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,法律制度可以框定是非,但真正回暖升温还得靠以心换心。正如此次事件中的医生所言,“永远会选择救人,但前提是家属的信任”。可见,医生不忘“我之唯一目的,为病家谋幸福”的初心,患者及家属始终对医生抱以信任与理解,才能为医患之间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,激发仁心与大善。

(责编:聂丛笑、许心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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